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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江苏重点商标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1-05-24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江苏省商标战略的实施,2010年,江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明确案件诉求的91件商标建立了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其中,8件商标被列入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83件商标被列入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重点保护。这是该省首次开展重点商标保护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建立目录和实施保护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打假维权,指导企业建立维权机制。一年来,70件重点商标案件已办结,2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办结率达76.9%,重点商标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日,总局在《各地要情》中介绍了江苏省工商局2010年重点商标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镇江等地成立了由商广处、公平交易局、市场处、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商广处具体负责协调和查处工作。南通海门工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监管科、公平交易科、经验大队负责人以及重点商标保护企业负责人任成员的保护行动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实施重点商标保护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组织有力,重点明确。各地准备充分,组织有力,集中力量对本地的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假冒侵权行为严重的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掌握了辖区内企业维权需求,对企业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实施重点商标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是措施到位,查处有力。被列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商标,其案件诉求均较为复杂,具有案件侵权面广、涉案地区多、案件定性难等特点。案件查处过程中,省及各直属工商局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研究讨论案情,加强与其他省市工商局的沟通,执法人员远赴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河南等地开展多起域外打假行动。南通工商局在保护辖区的商标专用权过程中,因案件同时涉及到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涉及工商、海关多个部门,省工商局与南通工商局多次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最终使该商标案得到妥善解决。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多次帮助辖区商标权利人在宿迁、连云港等地开展打假行动,得到了权利人的好评。省工商局与镇江工商局在了解到镇江陈(香)醋在江西地区遭受商标侵权后,积极与江西省工商局加强协调,联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端掉两个制假售假窝点,同时,当得知“镇江香醋”被韩国经销商恶意抢注后,立刻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在总局商标局的大力帮助下,该商标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各地以开展重点商标保护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强省各直属局的相互衔接,加强案件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强化与公安、海关、法院等各部门的高效配合,推动执法水平和效能的提升;加强与商标权利人的配合,形成共同打击,全面维权的工作局面。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在重点商标保护工作中注重舆论宣传,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抵制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镇江香醋在韩国维权成功后,镇江工商局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使生产企业认识到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性,提高了商标国际维权的信心,一批企业纷纷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推动了全省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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