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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05-13 浏览: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司法审查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意见》规定,实践中,有些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虽有夸大成分,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或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等并不足以引人误解。对于这种情形,法院不宜将其认定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意见》明确,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予以抢注,即可认定其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