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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关于择校的“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
      已正式开学,据调查获悉,其实从幼儿园到高中,各个年龄段的新生分班都存在各自固有的潜规则,有些规则是“不能为外人道也”。
  这些“不能为外人道”的潜规则,说穿了,无非还是老一套——走后门、托关系、花钞票。近年来,尽管各地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编排“快班”、“慢班”,“好班”、“差班”,“重点班”、“普通班”,或搞学科类特色班。
  但在现实中,许多学校却打着“因材施教”、“分类辅导”的旗号,按各种标准分班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于是,入学前的择校大战刚刚平息,家长们又开始为孩子选择一个“好”班级、“好”老师而绞尽脑汁、四处奔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谓煞费苦心。
  择校、择班、择师,表面上看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种向往,其实将各方的功利心态暴露无遗。于学校而言,这是提高知名度和升学率的法宝;于教师而言,这是成就“名师”的捷径;于家长而言,并非单纯从“为孩子好”考虑,很大程度上也是个“面子”问题,是不是适合孩子倒成了次要的事情。而那些学习潜能需要开发、特长爱好需要培养、身心成长需要呵护的孩子,却有意无意间成了各方利益较量的牺牲品,从起点就在接受不公平的教育。
  生源的层次差别和教师水平的差异客观存在,但这不能成为不均衡编班、以致催生“择班热”的理由。大学之前的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长远发展和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选择性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筛选教育。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曾指出,教育的平等即教育机会均等,强调的是“教育结果均等”和“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
  广受诟病的择校、择班、择师等,对学生实行区别对待,限制学生平等参与教学过程的权利,恰恰破坏的是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暗含着教育的不平等。当越来越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被有关系、有钱人所垄断,势必导致少数特权阶层“分子”挤占多数普通大众“分母”学生的平等教育机会,由此引发的社会公众强烈不满也自然在情理之中。这或许正是分班潜规则“不能为外人道”的原因所在。
  分班看似是一个小问题,考验的却是学校乃至社会的公信度,如何给每个孩子以最大限度的公正、公平,其实是教育面临的最现实问题。面对明亡实存、公众心知肚明的分班潜规则,从各级政府到教育行政部门、每所学校、每位教师都要做出深刻的反思,我们均衡教育资源推进的怎样,教育功利性消除的怎样,学校管理、师德建设如何适应教育均衡化发展,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在择校、择班、择师之后,恐怕还会冒出不少想不到但却是意料之中的“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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