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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泰兴201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13-01-10 浏览:

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省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安排如下: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经费形式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开考比例 考试类别

学历 专业

其它

 

泰兴市教育局

教育系统基层学校

全额预算

会计  5  3 A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安排到江苏省黄桥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第五高级中学、市实验初级中学、市黄桥镇中心小学工作,由市人社、教育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组织选岗)

 

泰兴市卫生局

泰兴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 

 

泰兴市药品器械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差额补助

办事员 1 3 A

本科及以上 药学类 

 

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 

全额预算 

规划建设局技术员 1 3 A

大专及以上 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

基层一线工作,男性

党政办公室文秘 1 3 B

大专及以上 中文类、法律类  

 

泰兴虹桥工业园区  

全额预算

物流管理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工商管理类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园林绿化技术员 1 3 A

本科及以上 城建规划类 

 

根思乡人民政府

根思乡农技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植物栽培员 1 3 A

本科及以上 农业类

 

张桥镇人民政府

张桥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会计 1 3 A

大专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姚王镇人民政府

姚王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技术员 1 3 A

本科及以上 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

 

宣堡镇人民政府

宣堡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新街镇人民政府

新街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古溪镇人民政府

古溪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黄桥镇人民政府

黄桥镇房地产管理所

自收自支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分界镇人民政府

分界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珊瑚镇人民政府

珊瑚镇村建站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河失镇人民政府

河失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元竹镇人民政府

元竹镇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

办事员 1 3 B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面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4.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应为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

5.定向招聘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人员应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事项

通过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5.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 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原泰兴市人才市场,济川南路87号)。

报名费:100元。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填报的内容和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市总工会认定的城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和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减免报名费。考生可凭市总工会和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确定,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手续。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添加专业申请。如招聘单位同意考生申请,则由招聘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市人社部门及时将专业添加信息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布,此时,报考人员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添加截止时间为   2013年1月11日下午5时。

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款等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按照各岗位考试类别,A类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B类为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向考生提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报考资格复核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提问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市人社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的岗位,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

3.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市人社部门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部门的要求组织考核。

(七)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到指定地点领取《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教育系统基层学校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公开选岗落实拟聘用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据本《简章》有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历的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二)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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