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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集团公司2012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9 浏览: 新希望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农牧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农牧产业集群,是中国农牧业企业的领军者。集团主要成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0876)、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利润分配的时间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分 配方案后两个月以内,符合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37,669,61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 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14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 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年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0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2 08﹡﹡﹡﹡﹡681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3 08﹡﹡﹡﹡﹡503 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8﹡﹡﹡﹡﹡508 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此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六、咨询机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