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尽量选没版权瓜葛的事来做
8月份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的通知》,公布了2011年度查处的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盛大文学举报的“江苏小说520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成为“十大案件”之一。
2010年9月,盛大文学向徐州市版权局举报“小说520网”存在严重侵权行为,经徐州市版权局初查,后移交公安机关查明2009年3月至案发,“小说520网”通过在网站上发布收费广告的方式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669938.49元。2011年12月1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小说520网”多名负责人有期徒刑及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国家版权局在分析“江苏小说520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时,认为此案具有以下典型意义,“对于网络文学类侵权盗版案件的法律运用及判罚具有非常好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了著作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重要作用,表明了‘双轨制’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和中国政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态度。”
盛大文学法务部门表示,国家版权局将“江苏小说520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列为“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之一,是对盛大文学坚持维权的高度认同,这会鼓励盛大文学投入更多精力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这也表明了国家版权局对于打击网络盗版的鲜明态度,盛大文学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继续追究网络文学盗版者的责任。
陈述人:某创业者,曾创办音乐网站,现从事视频业务
做音乐网站时我买了十几个音乐厂牌的版权,花了共20万左右吧。小厂牌比较便宜,四大唱片公司比较贵。网友搜索的主流,还是那些大公司的音乐,主流的我们只买了“海蝶”一家的,你搜个“林俊杰”起码能有吧。现在我做视频网站,就尽量避免用有版权的内容,而是主打一些用户上传的视频。
国内的版权保护相比国外很落伍,迅雷、快播这样的模式本身对版权挑战很大。说实在的,只要迅雷这类公司还在市场上,知识产权问题就没法彻底解决。
小公司买版权相对便宜,长大后对方可能的要价会非常高。大公司和小公司的处理方式又不同。Youtube靠自己的系统,每上传一段视频,会跟它所有的版权库去比对,如果发现你用了某一个时段或者说某一段音乐,就会告知版权方并允许把它删掉。
案例引申的问题
Q:何时该处理版权问题?
A:有经验的律师会告诉你,如果不拿到授权的话,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像Cooley的律师和美国大的影视公司类似于迪士尼、ABC都打过交道,对方比较强势,有苛刻的条款,找律师之后能够知道哪些条款可以回旋。如果不经过律师直接和对方谈,有可能会被动接受很多条款。
A:在中国,有些人是有些恶意地,希望用版权来挣钱的。他们在互联网上发布图片说免费使用,但是当你在线下打印出来而且是用于商用的时候,是需要付费的。
A:上市之前是最晚去搞定的时候,上市前的一两年就该开始准备申请和维护。公司太大的时候清理起来会很难,太早清理又没有能力,中型是最好清理的时期,这时候你也已经进入别人的雷达范围了。
如果你的商业模式需要依赖于并不是你产生的内容,我觉得你必须做得非常大才能成功,不然根本就付不起版权费。行业已经有前几名了,你是第五名,在这样的情况下是熬不过去的。